倘若阁下身为被告,并收到由法院发出的开庭传票,您便应依法出席庭审。若无明显拒绝赔偿之情事,且阁下所购买的保险金额足以支付原告的赔款要求,则阁下完全有权选择不出席庭审。

然而,一旦您向保险公司提交了保险事故报告后,保险公司针对您进行了询问,这极有可能表明保险公司正在准备相关证据以备将来可能发生的拒赔事宜。因此,为了避免自身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建议您务必出席庭审。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