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法院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或者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在答辩期满前进行;
2、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或者法院依职权主动提出并经当事人同意而开始;
3、房产纠纷调解的进行,调解的主持人由审判人员一人或合议庭共同主持;
4、审判人员查明有争议的案件事实,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分清是非责任;将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经过授权的代理人签名。
房产纠纷诉讼程序
房产纠纷诉讼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状,提起诉讼;
2、立案和受理。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受理;
3、送达起诉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4、开庭通知和公告,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5、庭前准备;
6、法庭调查;
7、法庭辩论;
8、宣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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