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办完了贷款业务之后没有拿到贷款合同,可能是因为后续的手续还没有办理完。因为跟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后续还有许多手续要完成,所以可能不会很快就能拿到合同,但我们也无需担心,银行办完所有手续之后会短信通知你去拿合同的。
如果银行没有主动通知我们去拿合同,我们也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拿合同,只要出示身份证后,银行就会把贷款合同给我们的。
因为贷款合同有规定,人手保留一份,如果是房贷的话,银行没有给我们贷款合同,我们也可以带上身份证去开发商或是房管局那里索要合同。
最后,在办理完贷款后,建议大家和客户经理再次确认手续是否齐全,并确认合同条款是否均真实有效,防止以后涉诉。
一、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额估算方式,可用合同价×85%,预估出大致评估价格。贷款买房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开发人员)在该镇永久居住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一个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良好的信贷,贷款服务能力;
(四)订立合约或协议,以购买房屋;
(五)没有住房补贴的购房人的购房价格不低于30%的购房者首付;住房补贴的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首付款;
(六)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补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公司没有给合同算违约吗
贷款公司没有给合同不算违约,借款人直接和借款公司索要即可,借款合同应该是一式两份,各持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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