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关键看这个第三人是否是必须参加诉讼第三人,如果不是,是可以作出准许撤回的裁定的。
一、民事诉讼第三人是否必须出庭
民事诉讼第三人不是必须出庭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出庭意味着放弃自己的法律权利,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出庭可能会产生对其自身利益不利的判决,但第三人是否出庭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判决,第三人不是必须要出庭的,是否出庭要看其个人意愿。
二、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是: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且存在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等情形。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属性
第三人提出撤销之诉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因为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知道原诉会损害自己的利益且能参加诉讼而未参加的第三人,不得提出撤销之诉。
二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所谓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未参加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制度。
全文5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