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06年春节即将来临,节日食品消费高峰又将出现,为使市民能安渡节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忠告市民食品安全方面注意以下事项:
一、外出就餐有哪些注意事项?
1、如何选择一家安全卫生的餐馆?
(1)要看餐馆是否持有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合法营业的证件。如果是无证经营的餐馆,其卫生状况得不到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2)不要选择在节日期间客流量较平时大增加的饭店。集中增加的供应量,可能会导致饭店加工能力的超负荷,引发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2、在外馆就餐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用餐前应洗手,尽可能使用公筷,倡导分餐制;
(2)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
(3)切勿食用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
(4)不要暴饮暴食。
3、就餐时发现有食品卫生问题如何处理?
(1)应保护好存在食品卫生问题的饭菜原状,并立即与饭店负责人交涉;
(2)在尚未食用,未造成健康问题的情况下,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与饭店自行协商解决;
(3)收集消费单据、发票等有关证据,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保存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
(4)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为避免因时间拖延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投诉,以便得到及时调查。
二、进食火锅在食品安全方面应注意哪些?
冬邻季节,不论在家或出外,热腾腾的火锅自然是受到广大市民青睐的餐饮消费方式。火锅的材料五花八门,其中以海鲜、禽肉、牛羊肉最受食客欢迎。不过,火锅材料若未经妥善处理和彻底煮熟而贸然吃下,各种致病菌便会有机可乘,进入人体内引起食物中毒。因此,市民无论在火锅店或在家中选吃火锅,都应注意食品卫生,以保障健康,注意事项包括:
1、食物必须彻底烫熟,切莫贪图生嫩;
2、食品原料在烫煮前应彻底洗净,并确保已完全解冻;
3、已经过加工的食品原料应及时食用;
4、生熟食物要分开处理,使用两套筷子和用具来处理生和熟的食物;
5、避免在桌上摆放过多食物,防止交叉污染;
6、每次加添水或汤汁后,应待锅水再次煮沸后才继续煮食;
7、注意均衡饮食,不宜过量进食胆固醇含量较高的动物内脏。
三、如何正确采购安全、卫生的食品?
1、采购食品应在持有《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食用农产品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不在无证食品摊点或向无证食品摊贩选购食品。
2、在选购定型包装的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标注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等内容标识。
3、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散装食品销售区域是否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内容。
4、在选购肉制品时,验看肉制品的检疫合格证,不采购无检疫合格证的肉制品;
5、采购非定型包装熟食应在持有“上海市熟食送货单”的熟食销售点选购,采购非发酵性豆制品也应在持有“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的豆制品销售点选购。
6、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产品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的同时,还应及时索取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查验批准证书核准内容与产品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中标注内容是否相同。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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