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怎样办理他项权证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依据以及办理程序: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提交的材料:
(一)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二)抵押人身份证;
(三)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四)借款抵押合同;
(五)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六)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七)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二、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单位由哪个部门负责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现实生活中,他项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办理房屋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三)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五)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六)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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