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婴儿户口办理需要哪些东西
婴儿户口办理需要的东西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二、宝宝最晚什么时候上户口
宝宝最晚出生后一个月内上户口。
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三、如何给孩子上户口
1.宝宝出生后,先要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好父母及宝宝的相关信息:名字、单位、身份证号码、宝宝出生日期、性别等,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登记盖章。
2.带着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盖过章的生育服务证以及宝宝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到宝宝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宝宝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
3.在派出所填写户口申请单,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宝宝的大名就出现在户口本上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n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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