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审理一般需要公开的。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所以,没有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是应当公开审理的。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是法定不公开。
公告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
1、被告下落不明期间的规定
在实践中往往存在认为下落不明应满两年的误区,《民法典》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但这仅是规定了宣告失踪的条件,并没有规定为公民因另一方下落不明提起诉讼离婚的条件。对此法律并没有对下落不明时间的长短做出明确规定,根据最高法的批复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1989年8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未满两年的离婚案件是否受理的公告送达问题的批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辽法〔88〕民请字第1号《关于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起诉和公告送达运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的案件,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进行。]也就是说,一方因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不受下落不明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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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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