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第一具有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第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第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第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第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第六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磨刀不误砍柴工,大家在申请贷款之前可以先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在悉数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后,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全文6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