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一、购房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民法典》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购买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商品房;
2、现住房;
3、二手房;
4、无产权住房;
5、拍卖房。
三、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贷款购买的无产权住房主要包括哪些房屋?
1、军队产权的自住房屋;
2、集体土地上己形成一定规模的小区内的自住房屋;
3、投资代建的自住房屋。
全文5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