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如果你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可以主张有还债能力的债务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时可以不承担义务;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2、担保人需要按照合同的内容还款,只要签订的是正规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法院是有权对其要求还款,如果担保人不还,法院有权对其个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冻结,直到借贷者还款,担保人如果超过一定时间未还会被银行纳入黑户。
3、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间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期限吗?
担保是保证债务清偿和债权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686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不担责的情况有什么?
1、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
4、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
5、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保证人和债务人对主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保证人有过错的,保证在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可以主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需要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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