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搬迁房本写夫妻俩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某些情况下,拆迁房屋未必能自动按份归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例如,若某部待拆房屋的原始产权本属于具名当事人的私产,则据此推论出因拆迁所获回迁楼宇便自然无法视为双方共有之物。
如若该回迁房源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或两人另有协议将其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者,即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房改房是夫妻共有的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改房被视为夫妻之间共有的财富。
对于以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房屋的家庭,应该只准许其享有一次这样的机会。
只有在夫妻双方都参与了住房福利策略的执行和受益的情况下才能称之为享受到了这项福利,而不只是卖房单位的员工。
此类房屋的产权应当归于夫妻两人共享,任何夫妻一方都平等地拥有对此类房改房的处理权限。
房改房自然也应当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房改房是政府实行住房福利政策的一种形式,其主要是为了确保家庭能够得到充分的住房保障,并不只是针对某一个单独的个体。
因为每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这样的福利,而夫妻双方正是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家庭单位,因此享受到这类住房福利的房改房就变成了夫妻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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