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租房申请流程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2、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一、公租房申请需哪些资料
1、申请人在申请公租房时,需先交公租房《申请表》,该表格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高级人才: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认定证书.中初级人才:毕业证、证及有效鉴定、认定文件.社会保障或者医疗保险卡。
2、申请人需携带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证明、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证明、社会保障卡、银行代扣(退)公租房诚信保证金委托书、申报系统填报的诚信金账户的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借记卡须同时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对账单或账户证明书。
二、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公租房的申请,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格。
2、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在申请公租房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户籍证明、居住证、身份证、劳动、工作合同以及住房状况等,承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复审。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有不符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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