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明确嫁妆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那么当然可以在离婚后将其收回。
一、嫁妆离婚后怎么处理
1、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2、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二、离婚后嫁妆该怎么办?
离婚后需要根据嫁妆的性质来决定是否可以要回。如果嫁妆是婚前,女方家长给予女方的,这时的嫁妆应当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对其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后给予的嫁妆,可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谁有的是女方嫁妆钱请问谁
女方的嫁妆钱应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女方的嫁妆钱一般是女方娘家在婚前赠与给女方个人的,所以应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但是如果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则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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