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具有真离婚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在“假离婚”后若反悔或欲按照夫妻关系处理有关财产而产生诉讼时,人民法院将依法审查当事人的“假离婚”行为(一般为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条件下,“假离婚”时的离婚协议将被视为有效,“假离婚”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依法有效,即使将来复婚,复婚前已经分割的财产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会随着复婚而变成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假离婚逃避债务如何认定
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认定:
1、询问债权人。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着密切的联系,比较了解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及家庭财产情况,是人民法院判断债务人是否是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重要线索。
2、询问基层群众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是群众基层性组织,一般最了解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财产情况,且与债务人无利害关系,提供的信息比较真实。
3、也可以询问债务人所在单位、邻居、亲友等。认定债务人是否借假离婚逃避债务要从多方面调查、综合分析。若认定为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的,其行为是夫妻双方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债权的无效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9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