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事故后几小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信息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至省安全监管局值班室。较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信息、煤矿一般事故信息在事故发生后5小时内上报至省安全监管局值班室。
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和涉外、涉藏事故要在接报后1小时内上报省委办公厅值班室和省委常委办、省政府总值班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总值班室。较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要在接报后2小时内上报省委办公厅值班室、省政府总值班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总值班室。
二、报告事故的内容有哪些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三、医疗事故如何打官司
发生医疗事故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需要递交起诉状。起诉状上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被告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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