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河南监狱综合治理,彻查彻治突出问题,推进监狱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现将整治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主要整治内容及受理举报投诉方式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主要整治内容:
1.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直接或间接纵容唆使他人提供出具虚假确有悔改、立功、评估材料。
2.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提供虚假病情诊断、生活不能自理、妊娠检查等材料。
3.办理案件中审核把关不严,提请、批准、公示、公开等环节违反法定程序。
4.办理案件过程中接受请托、收受贿赂,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甚至充当涉黑涉恶罪犯或其他重点罪犯保护伞。
5.其他违法违规办理案件的行为。
犯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既遂严重吗
犯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既遂严重,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一条【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公布整治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主要整治内容及受理举报投诉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河南监狱综合治理,彻查彻治突出问题,推进监狱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现将整治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主要整治内容及受理举报投诉方式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主要整治内容:
1.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直接或间接纵容唆使他人提供出具虚假确有悔改、立功、评估材料。
2.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提供虚假病情诊断、生活不能自理、妊娠检查等材料。
3.办理案件中审核把关不严,提请、批准、公示、公开等环节违反法定程序。
4.办理案件过程中接受请托、收受贿赂,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甚至充当涉黑涉恶罪犯或其他重点罪犯保护伞。
5.其他违法违规办理案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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