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隐匿会计账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隐匿会计账簿罪的立案标准是:
1、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提供并隐瞒,故意销毁或者拒绝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法律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二、隐匿会计凭证立案标准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予以立案: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隐匿故意销毁财务报告怎么处罚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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