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对象:
辖区户籍人口中18-49岁的成年育龄妇女。
二、申办材料:
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复印件一份;2、已婚的,须出示《结婚证及其复印件一份;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两张;4、所在村、社区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5、异地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还需提供本人现居住地镇乡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
三、办证流程:
当事人(异地补办的由其亲属)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代办人出示相关申办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计生办审核申办材料,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颁发《婚育证明。
四、办证时限:
申办材料齐全,当场办结;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申办材料,并书面告知理由。对确需进一步核实的申办材料,办结时间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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