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案件,不考虑再审的情况下,一般在三个月到十五个月内审结。一、离婚案件一审阶段:1、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仍需延长的,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二、离婚案件二审阶段:1、对判决上诉的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在诉讼离婚案件实践中,案件往往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多方面内容,案件的复杂性有上升趋势,为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应当在诉前做好充分的证据收集、保存工作。
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
1、夫妻其中一方先到立案大厅通过大厅的审查,如果审查通过的则给予立案。
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不在一个地方居住的,需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告要到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提出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证件:
起诉书;
户口本;
有效的身份证件;
2、立案大厅准予议案之后会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拿着立案通知书去交纳五十元的诉讼费之后法院就会受理;
3、案件经过法院受理之后会先将案件移交到民事法庭,由民事法庭审理;
4、法庭受理之后会给被告人发传票,并且规定应诉时间;
5、一般法院会先进行调节:
经过调节之后如果夫妻双方还愿意维持婚姻的,则原告撤诉,婚姻有效;
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并且对于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都协商解决的,则原告撤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如果经过调解之后有一方拒绝离婚或者双方对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判决;
6、法院作出相关的判决,准予离婚:
其中一方有重婚或者与其他人同居了的;
一方存在暴力行为的;
一方有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无法改正的;
夫妻双方分居两年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离婚担保函可能是向人民法院起诉时,起诉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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