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余地提高低保标准
据不完全统计,南昌、厦门、济南、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汕头、惠州、江门、肇庆等10余地已提高2021年城乡低保标准。
南昌规定,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至每月795元;
厦门明确,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850元,增长幅度6.3%;
济南提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904元/月、676元/月,市中、槐荫、天桥、历城、济南高新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904元/月。
此外,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087元/人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967元/人月,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所辖县)等三类地区为853元/人月,汕头、韶关等四类地区城镇为800元/人月、农村为551元/人月。
有专家指出,我国经济发展一直以来保持持续增长的良好趋势,国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提高低保标准既符合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提高的预期,也能够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体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提高低保标准是应有之义,提高低保标准有利于提升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同时也有利于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
还有其他8省份上调在路上
2021年省级两会上,上海、河南、黑龙江、内蒙古、山西、湖南、西藏等7省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到,将上调低保标准。另外,重庆民政部门日前透露,也将适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具体来看,上海提出,统筹提高养老金、医保、低保等社保待遇标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河南要求,适当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黑龙江要求,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内蒙古提到,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此外,部分省份更是确切地提出上调的金额。山西提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再提高20元;湖南提出,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水平,确保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50元,城市低保人均救助水平每人每月不低于374元,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300元,农村低保人均救助水平每人每月不低于229元;西藏提到,城乡低保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10920元和5060元。
专家指出,提高低保标准要坚持3个原则:其一是落实低保的兜底功能;其二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相一致;其三要坚持纳入程序的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专家还建议,提高低保标准要避免“一窝蜂”的跟进,各地要稳进地根据经济财政收入状况、支付能力,理性地设置标准。
专家:运用大数据进行动态监测调整
谈到如何促进低保纳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专家表示,可借助大数据及第三方评估进行动态监测调整。
韩克庆指出,低保制度由民政部社会救助司负责,形成了组织严密的“中央-省级-地市-区县”四级行政架构为主体的管理体制,成立了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等机构。上述体制和机构向下延伸至城乡社区,由社区主任或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入户调查,对低保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此外,第三方评估也是低保审查和对象调整的重要依据。
专家建议:通过科技手段,强化对低保家庭大数据(收入、财产状况、消费数据)动态监测,监管部门、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形成适度的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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