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自来水价格
一、调整后市区各类用户自来水价格
市区供水实行两部制阶梯式计量水价的计价模式,即保持现行容量水价不变,计量水价从综合平均每吨1.608元调整到1.925元。
(一)具体分类计量水价为:
1、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1.40元/吨,调整为第一级用水25吨以下部分1.68元/吨,第二级用水量26-30吨部分2.52元/吨,第三级用水量31吨以上部分3.36元/吨。
第一级用水量按每户4人以下(含4人)确定,每增加一人各级用水量相应增加6吨。
2、工业用水由现行1.40元/吨调整为1.90元/吨。
3、行政事业用水由现行1.55元/吨调整为2.15元/吨。
4、经营服务性用水由现行2.90元/吨调整为3.20元/吨。
5、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3.90元/吨调整为4.20元/吨。
6、高层住宅小区居民生活二次供水价格执行居民用水价格,二次供水加压费用计入物业管理成本。市供水总公司趸售住宅小区生活用水趸售价为1.7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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