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需要本人手写签字才可以的。
一、手写的收据具有法律效力吗
手写的收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判断手写收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从收据内容和主要能力分析,只要收据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收据内容合法,由收据签字确认,证据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手写或打印无关,如果是当事人手写的收据,即使不按手打印,也具有具体的法律效力。
二、个人手写收据是否有效
个人手写收据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看情况分析:
一、如果书写收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收据内容合法,则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按手印的情况下,该手写的收据有效;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该手写的收据无效。
三、手写收据为什么不被法院支持
只要手写收据的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并且手写的收据不违反公平自愿的原则,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最后双方签字确定,那么手写收据也具有法律效力。
手写收据不被法院支持的情况如下:
1、手写收据没有双方表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2、手写收据内容不合法;
3、手写收据的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签字、盖章、按手印等。
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手写收据,不会被法院支持。
判断手写的收条有没有法律效力,要从收条的内容和出具收条的人的主体能力来分析,只要出具收条的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收条的内容合法,并由出具收据的人亲自签名确认,这份证据就有法律效力,这与是否是手写或打印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如果是当事人本人手写的收条,即使没有按手印,也同样具体法律效力。
收据书写的基本要求是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以下两种:
(1)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据”或“收据”字样;
(2)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
2、正文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不空格。正文需要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3、落款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通常还需要加盖公章。如果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如果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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