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如果在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的情况,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那么,刑拘期间能否申请国家赔偿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规定,受害人有权在侵犯人身权的情形下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规定,受害人在申请国家赔偿时,可以口头或书面提出。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入笔录,并填写《口头申请赔偿登记表》一式四份,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因此,刑拘期间受害人有权口头或书面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但是,在申请国家赔偿时,建议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以便及时处理。
全文3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