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档人员有新形成的材料需要存入档案的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将新材料及身份证明等递交到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接收材料并放入档案中。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hx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