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在法律上并没有什么条文可维护自己的权益,本身就是不为公众认可的,是舆论谴责的对象,婚外情道德上会被谴责但法没有制裁措施,对于维护婚姻稳定上来说,小三和那个男人都是错误方,男女之间私人间的感情纠纷法律无从着手,法院不会维护小三的利益更不会受理案件,想想看,如果小三可以为此获得任何利益,那势必会助长小三的出现。所以从法律上是行不通的,但从影响上足可以摧毁一个家庭。
小三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不构成重婚,不能告重婚罪。重婚罪必须要有证据,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全文5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