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中若子女不签字如何处理继承权问题
继承遗产有一继承人不签字,也应当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到场签字。
如果是有一个人坚决不去签字,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其他继承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继承遗产是否有时间限制
法定继承没有时间限制,在被继承人死后的任何时间内都可以继承;遗赠继承有时间限制,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遗产继承办理的流程
遗产继承需要的手续:
1.向遗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手续;
2.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3.继承人到遗产相关部门办理遗产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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