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并未涉及到任何财产权益纠纷,则该类案件的诉讼费用在人民币2000元至30000元之间协商确定。
然而,经过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收费不应低于人民币2000元,否则将依照人民币2000元进行收取。此项收费标准允许有20%的浮动空间。
(二)如果案件涉及到了财产权益纠纷,那么根据争议标的额的不同,我们将按照以下费率进行分段累计收费。具体如下:标的额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包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包含50万元)5%50-100万元的部分(包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包含500万元)3%500-1000万元的部分(包含1000万元)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包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同样地,各个阶段的费率均可在20%的范围内上下浮动。但是当最终收取费用不足以支付人民币2000元时,我们会按照人民币2000元作为最低收费标准。
(三)对于计时收费的案件,我们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不等,具体的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将由律所和当事人共同商定,并在同意的价格区间内签订协议。该收费标准同样允许有20%的浮动空间。
(四)若案件中有增加反诉的情形出现,此时反诉部分的收费标准可以参照上述标准适当减少。
(五)当案件被发回重审且由原承办律师接手继续处理期间,可以按照原收费标准适当减少收费。
(六)关于风险代理收费,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844%,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不受限制。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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