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完全履行合同是违约吗
不完全履行合同是违约,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不完全履行合同一般是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合同继续履行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合同继续履行能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能要求损害赔偿。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合同履行完毕可不可以撤销
合同履行完毕如果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形的可以撤销。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应当返还财产或者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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