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儿媳未赡养老家亲生父母属于违法行为,然而,若未能履行赡养公婆之责却并不构成违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已成年的所有子女都应当承担起对各自父母的赡养责任,尽管如此,现行法律中并未明文规定儿媳有必须要赡养公婆的强制性义务。
在儿媳与儿子组建家庭之后,其对公婆所承担的职责仅仅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助其进行赡养工作。
然而,如果丧偶的儿媳对于公婆实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她将被允许享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益。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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