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反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如下:
1、企业保证反担保;
2、存单质押反担保;
3、存货,仓单质押反担保;
4、股权质押反担保;
5、专利质押反担保;
6、车辆质押反担保;
7、股票质押和证券账户监管反担保;
8、出口退税账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
9、应收账款账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本质上仍属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
什么是贷款反担保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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