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保险公司在理赔方面的拒赔行为,保户可以考虑采纳以下法律策略进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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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当事人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以期达成共识并寻求较为合理且可接受的补偿方案。
其次,保户亦可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相关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参照其裁决实现对权益的保护,仲裁结果具备着强制性的实施效力。
最后,若前述两项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保户便得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求保险公司切实履行其应尽的赔偿义务。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