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填表: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要坚持自愿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市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此表一式三份,连同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和公示材料一并上报乡镇(街道)。
2、审核录入:对村(居)委会上报的老年人申请材料,由乡镇(街道)老龄办(民政办)进行审核和信息录入,建立乡镇(街道)80岁以上老人信息数据库,乡镇(街道)审核后,将申请审批表连同本乡镇(街道)80岁以上老人汇总表,一并上报区老龄办(同时上报电子版)。
3、审核上报: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80岁以上老人汇总表,由区老龄办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办法自定),最终确定本区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名单,审核确认后的汇总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区老龄办公章后上报市老龄办(同时上报电子版),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将有关资料退回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
4、审批确认:市老龄办、市财政局对各区上报的80岁以上老人汇总名单,进行抽查审核确认,建立全市80岁以上老人基本数据库。
5、申请老年人高龄津贴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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