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可以用押金抵最后一期房租吗
押金可否抵扣房租取决于承租人是否征得出租人的同意,若没得到出租人许可,则不能用于抵扣房租。
当债务人或第三方将一定金额的钱款交给债权人时,若债务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债权人有权从押金中优先获得赔偿;若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了债务,那么他所支付的押金可以用来抵消部分款项或取回。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租房合同丢了会怎样处理
若该房屋系经由中介机构所租赁,通常情况下,中介机构会保留合同副本以便于进行复制。
倘若不幸遭到了中介机构的拒绝,然而承租人对于租赁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如租金金额、租金支付日期及方式以及租期等均已充分理解,那么租赁合同的遗失对其影响并不显著。
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完全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中介机构无权将承租人驱逐出门,同时亦无法伪造合同。
在必要时,承租人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若该房屋系通过房东直接租赁而来,即便租住房屋并未签订书面合同,只要能够提供租金缴纳凭证以及押金收据等相关文件,同样能够证明租赁合同的实际存在。
若承租人的租赁期限已届满,无论房东是否已将房屋另行出租,均与承租人无关;反之,若租赁期限尚未结束,即使租房合同遗失,承租人仍有权请求继续履行。
尽管租赁合同是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明之一,但其他诸如押金收据、收款收条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亦可构成完整的证据链,从而证实租赁关系的真实性。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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