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如果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离婚的目的。如达不成协议,女方提出确有必要离婚的法院也应当受理。
孩子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一、孩子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1、孩子出生证明丢了补办过程如下:
(1)父母带上相关的证件前往医院开具出生证明;
(2)父母还需要去当地的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然后根据表格上面的要求进行填写,在填写完毕以后,将父母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和表格一起;
(3)最后将填好的表格和医院开好的证明一起拿到相关的部门进行补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出生证明有什么用途
出生证明用途如下: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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