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自首和立功的概念及其成立要件。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立功是指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在成立要件上,二者不同,单位自首可以构成自首,而不是立功。同时,自首和立功都是法律规定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关于个人是否需要自首才能被视为立功的问题,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在成立要件上,二者有所不同,因此,单位自首可以构成自首,而不是立功。自首和立功都是法律规定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单位犯罪构成自首,也适用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
自 首 和 立 功 在 法 律 上 的 区 别 是 什 么 ?
自首和立功是两个在刑事诉讼中经常出现的概念,它们在法律上有一定的区别。
首先,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后,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是犯罪分子必须遵守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自首的犯罪分子还可以免除刑罚。
其次,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使得司法机关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立功是犯罪分子必须遵守的规定,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立功的犯罪分子还可以免除刑罚。
总的来说,自首和立功在法律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两者都是犯罪分子必须遵守的规定;二是两者都可以对犯罪分子从轻或减轻处罚,并可以免除刑罚。但是,在具体运用中,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自首和立功是两个在刑事诉讼中经常出现的概念,它们在法律上有一定的区别。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后,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而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使得司法机关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在具体运用中,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第三节自首和立功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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