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中致无关第三人轻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应当赔偿因增加生活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如何赔偿
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受伤害的劳动者既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又可以主张侵权赔偿。1、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申请工伤认定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2、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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