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依法遭受吊销之后,其恢复运营的可能性暂时并不存在。鉴于此种情况下,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以及注销登记等程序;

然而,对于那些主观上认为行政机构做出的吊销决定并不公正的企业来说,他们可通过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请求,以期推翻该行政机关此前所做出的吊销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