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单方解除效力是:不定期租赁的、租赁物存在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租赁物危及租客安全健康的、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租赁物违法违规的、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限制权利的、存在不可抗力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可以单方解除商铺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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