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和董事会是包含和包含的,没有太大区别。董事会:一般用于整个特大企业的集团,即总董事长。董事长可以是集团,也可以是公司的董事长。如果董事长兼董事长是集团公司的总董事长,也是一些子公司的董事长。股东会任命董事长和董事长。董事局由多名董事组成,董事负责公司的事务和管理。会员中可以有公司的员工代表。董事会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内部负责公司事务,外部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职务。
股东会能行使董事会职责吗
不能,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是不一样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凡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问题都要由股东会来进行决定,比如说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等。而公司日常经营方针等事务是属于董事会决议的范围。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法》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