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50年代初的宅基地,可到当地的县档案局查询并复制;如果是1982年5月14日以前的宅基地,则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
一、登记宅基地是怎么回事
农村宅基地登记能够维护农民权益,便于管理促进城乡发展。从工作原则来说,由政府主导、覆盖面全、稳步推进。发证的范围则是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进行,非集体内成员不能获得合法的登记证明。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宅基地登记如下: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二、农村宅基地如何过户手续
1、准备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的,应该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3、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受理回执单》,加盖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交由申请人签字;4、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审核;5、审核通过之后,完成宅基证更名,下发新的证书。
三、农村一宅两户宅基地证如何确权
分析如下:1、由村民按户的形式按户提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申。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3、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4、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5、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6、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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