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之后还会被释放吗
逮捕之后还会被释放的,一般符合法定条件的还能放出来。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但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逮捕之后取保候审向哪个部门申请
逮捕之后取保候审向检察院申请。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首先需要申请人向司法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司法机关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最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
三、逮捕与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
1.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
2.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3.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进行,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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