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无效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无效的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对方按照无效的劳动合同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不仅包括通过返还财产的方式将双方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还包括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重点是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方原缔约过错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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