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市外未成年子女和市内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所需的不同材料要求。市外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迁入户户口簿、父母双方同意迁移的声明、出生医学证明和结婚证;而市内未成年子女则需要提供父母的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迁入户户口簿、父母双方同意迁移的声明和出生医学证明。
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3.迁入户户口簿
4.父母双方同意迁移的声明
5.出生医学证明
6.结婚证
7.不动产权证书
市内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2.不动产权证书
3.迁入户户口簿
4.父母双方同意迁移的声明
5.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
6.出生医学证明
杭 州 父 母 投 靠 未 成 年 子 女 落 户 规 定 有 哪 些 ?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困难家庭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管理工作的通知》,父母投靠未成年子女落户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父母双方需在杭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并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其次,父母双方需在杭办理租赁住房并实际居住满18个月。最后,父母双方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户口簿、婚姻证、子女出生证明等证明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杭办理父母投靠未成年子女落户。需要注意的是,父母投靠未成年子女落户后,未成年子女可在杭参加小学和初中阶段的教育,并享受相关教育政策。同时,父母投靠未成年子女落户后,其子女在杭参加高中阶段的教育,也可享受相关教育政策。
无论是市外还是市内,父母投靠未成年子女落户都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明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当地办理父母投靠未成年子女落户,享受相应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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