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视为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如下:
1、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2、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3、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4、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
5、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债权的;
6、恶意串通被执行人,捏造债权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7、其他与别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
2、客观要件
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3、主体要件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是个人。
4、主观要件
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虚假诉讼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虚假诉讼罪报案材料有哪些这个问题的资料,相信大家在浏览完这些资料后,对虚假诉讼罪的构成也有了一定的了解,除了普通人可以构成这个罪之外,司法工作人员也是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工作人员犯此罪,受到的处罚比普通人要更加严重,这也是刑法强调公平的重要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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