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户口迁出流程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1、从省人才中办理户口借用手续,借出户口;
2、至迁入地派出所申报,出具“户口准迁证”;
3、至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4、至迁入派出所落户。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从公司的集体户口迁出需要办理哪些流程
1、如果你是本市户籍,直接到你爱人集体户籍管理的科室办理迁出,然后拿着结婚证明到你户籍所在地户籍科办理迁入。
2、如果你集体户,则不能接受相同集体户。
如今派出所户籍办理只需要: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至于复印派出所都能复印的。
没有什么办事地址,所有办理户籍的都是跟属地派出所里的户籍科。
你是四季青的就要到你户口本上户籍属地派出所办理。
建议你先到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问清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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