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用合同的内容要完整。聘用合同不仅要列明职位、期限、待遇等方面,更要详细列明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要避免模糊不清、易生歧义的语句,应尽量用明确无歧义的语言表述得清楚无误。另外,聘用合同还应列明企业的劳动纪律,或以附件的形式附上企业的规章制度作为聘用合同必不可少的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2、聘用合同的内容应向受聘人员充分说明,特别是关系其重大利益却容易被忽略的条款,如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及保密等条款,这样可以避免误会及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3、聘用人员后的培训要到位,内容要完整无遗漏,既包括岗位技能培训,也包括企业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培训,且要留下员工接受培训的证据,如要求员工签名的签到单,上面应列明培训内容。这些都有助于企业应对可能发生的诉讼。
一、聘用聘请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1、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薪酬待遇等事项;
2、个人申报岗位;
3、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4、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提出聘用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领导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7、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鉴证。
二、签订聘用聘请合同有什么要求呢?
1、签订聘用合同一定要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办事的原则,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另一方签订不平等或不公正的合同。
2、聘用合同约定条款一定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超出国家法律法规之外。
3、聘用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甲乙双方必须在合同书上签名。甲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乙方必须本人签名或盖章,别人不得代签。
4、签订聘用合同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填写,合同内容不得涂改,要求字迹工正、整洁。合同书中空格处有内容的应填写法定或约定内容,无内容的应填写无。
5、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应接受同级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无论是签订、变更、续订聘用合同,还是解除、终止聘用合同,都要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或备案。聘用合同鉴证是人事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聘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措施。聘用合同经过鉴证是人事争议仲裁部门依法进行人事争议仲裁的依据。
6、建立合同文本管理制度,加强合同文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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