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初的一天,我正在整理审计档案,突然,电话铃响了。我急忙拿起电话,耳边传来江西省会昌县法院刑庭许庭长的声音:
“老许,永隆乡土管所原所长熊某贪污公款一案,明天上午9点开庭宣判,你能不能到庭参加?”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
“去!我一定准时到庭。”
放下电话,我的心情无比激动,昔日骄横霸道的“蛀虫”熊某,最终受到了惩罚。而我们与“蛀虫”斗智斗勇的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去年7月,受组织的委派,我带领一个审计组对永隆乡原党委书记进行离任审计。一天吃过晚饭,乡财政所兰所长邀我一同上街。走到街上,我发现永隆圩几年之间变化真大,街道比以前更宽更长了,且统统铺上了水泥路面,街头、街尾两边原先的良田上,建起了几十幢新住宅。出于职业习惯,我问兰所长:
“这几十幢住房是什么时候建的,占了多少良田?”
兰所长回答说:
“是近几年搞圩镇规划建的,上级共批准了3亩耕地,是小城镇建设的指标,由乡土管所负责开发。”
听他这么一说,我心里不禁产生疑问:既然小城镇建设征用了3亩耕地,又由乡土管所统一去开发拍卖,为何乡财政所账上没有一分耕地占用税收入和乡土管所上交的营业税收入呢?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第二天,我和审计组的同志分别到耕地征用对象和建房户家里去调查核实。几天下来,情况搞清了。原来,在此项目中,该土管所采取白条收款、收多计少等方式,少列土地拍卖收入2?46万元;采用重复报账多列土地补偿支出2?04万元;偷逃税费1?66万元的严重违纪问题。
永隆乡是一个小乡,乡土管所才3个人。征地、审批办手续,到土管局交款、报账,都是该所熊所长一人经手的,至于那套取的4?5万元现金,就在熊所长手中。
有了出纳刘某提供的这些情况,我们便直接找到熊某核实。在铁的事实面前,他终于败下阵来……
当天,我们便返回了县城。
这天晚上,熊某和一个老乡轻轻敲开了我的家门,坐了一会儿,便丢下一个大红包,并叫我手下留情,不要把他的问题移送到检察院。这时,我不禁火冒三丈,把红包丢出门外,并义正词严地对他说:
“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审计程序去办,你想拿钱来买通我,你找错了人!我老许生活虽然清苦,但我绝不会因为这几千元钱,而砸了共产党员这块‘牌子’。”
熊某回去后仍不死心。他看我态度坚决,用钱买不通,便仗着他家里兄弟多、关系广、有靠山,三番五次打恐吓电话威胁我。
听到他的电话,我不禁怒火冲天,针锋相对地对他说:
“老熊,我也请你放明白一点,你的问题,我一定要移送!我老许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什么也不怕,如果你要耍无赖,我一定奉陪到底!”
第二天,请示过领导后,我马上写好移送材料,将熊某贪污侵吞公款4?5万元一案移送到县检察院……
这件事也使我明白:要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当好共和国的“经济卫士”,不仅需要有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更需要有无私无畏的胆量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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