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婚证明有效期有多久
未婚证明严格说起来,本身并没有注明期限,但不同单位、部门对单身证明时效的要求不一样,时间从3天到2个月不等,银行一般是1-2个月,很多地方单身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
二、办理相关流程有哪些
1、初审,对当事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2、受理,当事人填相关表格。
3、审查,工作人员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声明,询问,录入资料打印处理表和证书。
4、出证,审查通过的可领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三、什么是未婚证明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注:单身证在香港俗称“寡佬证”。
四、未婚证明具体用途
1、在买房子需要贷款的时候需要买房人的未婚证明;
2、在参加婚姻介绍所或者是报社举行的相亲活动时,需要提供未婚证明;
3、买房、出国、迁户口等,单身居民的各类活动均须有一纸“未婚证明”。
五、未婚证明所需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原件+复印件);
3、证件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五、民政部关于规范单身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了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经与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协商,现就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2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2、各地要高度重视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民政部关于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民函【2013】183号)确定的各项任务。省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大资金、人类投入,不断完善本省(区、市)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各级婚姻登记机关要加快纸质历史数据补录工作进度,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核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记录情况提供有力支撑。
3、做好政策落实和宣传工作。各地要从转变政府职能、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和坚持依法行政的角度,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使此项简政放权的中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在办事窗口(大厅)公告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性格规定,并通过多种渠道特别是微信、微博、互联网等新媒体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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