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违约双倍返还购房款
时间:2023-06-10 11:26:43 23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卖房导致合同解除的案件,判决被告泰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王某购房款15万元及利息,并支付赔偿金1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1月24日,市民王某与泰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订购商品营业房协议书》,购买其开发的一处建筑面积为85.6平方米的二层营业房,房价每平方米5000元,总金额42.8万元。约定于2007年6月底前交付使用。合同签订当天,原告向被告支付购房款15万元。但是此后被告一直未开工建设该营业房。2008年2月,原告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双方合同无效;被告返还购房款15万元及利息,并给予与所交房款同等数额的赔偿。

庭审中,法院又查明被告所出售的该营业房无预(销)售许可证,其所提交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并未包括该营业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出售给原告的商品房超出了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全文4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合同无效 最新知识
针对房产商违约双倍返还购房款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房产商违约双倍返还购房款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